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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與地方積極推動空氣污染改善 實現民眾對空品改善之期盼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發布日期:2018.11.17

        

        依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自動測站的細懸浮微粒(PM2.5)數據顯示,比較104年度至107年度1月至10月底,各年度同期,107年全國自動測站PM2.5平均濃度為18.8μg/m3,較104年同期平均濃度21.5μg/m3下降2.7μg/m3,改善率為13%,其中,臺中市104年至107年平均濃度值亦逐年改善,107年平均濃度為18.8μg/m3,較104年同期平均濃度23.0μg/m3下降4.2μg/m3,改善率為18%,顯示近年相關管制工作推動臺中市已獲得相當改善成效。

 

        環保署表示,為回應各界對於空氣品質改善的殷殷期盼, 106年12月21日行政院通過該署規劃之「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起,已與行政院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持續配合並推動各項空氣污染改善工作,採獎勵與限制並行的方式,規劃投入365億元,以多項防制措施,從電廠等大型污染源、中小型鍋爐、營建工程、老舊柴油車、二行程機車、農業廢棄物燃燒、民眾生活習慣改變等多面向進行,發揮管制成效,全力改善空氣品質。

 

        其中,針對國(公)營事業空氣污染減量之推動尤為重視,環保署偕同經濟部國營會、工業局及能源局與地方政府共同執行「國(公)營事業及大型企業空污減量盤點與推動」之工作,基於技術、經濟、空間及運轉調度可行性下,進行事業單位全廠固定、移動及逸散源之空氣污染減量盤點作業,達成製程、機組個別最佳可行控制技術(IBACT),減少運轉過程之空氣污染排放情形。環保署迄今仍與各部會與地方政府持續執行中,後續亦由經濟部列管追蹤國(公)營事業所提之相關改善承諾。

 

        以台灣電力公司台中發電廠為例,其發電製程規劃執行第1至4號機空污改善工程、第5至8號機大修改善工程、第5至10號機全面改善評估;煤料堆置、輸送製程亦執行室內煤倉工程、抓斗室卸煤機改為連續密閉式卸煤機,並進行移動污染源相關管制、岸電系統評估等,預估改善完成後,粒狀污染物(TSP)每年可減量469公噸,硫氧化物(SOx)每年可減量7,118公噸,氮氧化物每年可減量1萬,319公噸,與台中發電廠105年空氣污染物排放量TSP:1,656公噸、SOx:1萬5,179公噸、NOx:2萬2,026公噸相比,減量比例分別約為28%、47%、47%。而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刻正執行興建室內料廠作業,預計進行1號、2號燒結集塵系統等改善工程,預估改善完成後,TSP每年可減量61.9公噸,相較於該公司105年TSP排放量708公噸,減量比例約為8.74%。

 

        除檢視盤點國(公)營事業之空氣污染減量外,環保署為提升空氣品質之改善成效,亦推動工商業鍋爐空氣污染之改善工作,現階段採管制與補助並行之方式,加速業者主動汰換既有高污染排放之鍋爐。在管制方面,該署於107年9月19日發布訂定「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採不分規模及燃料別,訂定各行業所設鍋爐之空氣污染排放標準,考量給予業者改善時間,於109年7月1日實施;在補助方面,截至107年10月底,非工業鍋爐已推動483座改善(已補助改善192座,停工或自行拆除74座,已申請改善中217座),工業鍋爐已推動553座改善(已補助改善283座,已申請改善中270座)。

 

        另為落實移動源污染改善,環保署並全力改善老舊大型柴油車輛造成之污染,統計自106年至107年9月底,已有超過1萬6,000輛1~2期大貨車辦理報廢,估算可削減PM2.5排放量達1,019公噸、SOx排放量2.6公噸及NOx排放量1萬6,498公噸。同時,參考各界建議,該署刻正進一步研擬提供低利信貸、補助調修等多元協助措施,讓車主可以選擇符合實際需求的污染改善方案,達到兼顧車主生計與環境改善的雙贏結果。

 

        由於空氣污染來源眾多、成因複雜,僅依靠單一管制作為不易有成效,且因氣候變遷、氣象變化的不確定性以及臺灣先天地理條件特徵,使得空氣品質改善的工作更加艱鉅。改善空氣污染是當務之急,卻非一蹴可幾,推動管制需要投入大量經費及時間,環保署將持續與各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努力,達成改善空氣品質目標。

 


公告日期:201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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